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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公积金贷款为许多购房者减轻了购房压力,是一项极具吸引力的住房金融政策。若您打算申请昆明公积金贷款,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是关键的第一步。
一、贷款对象与缴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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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本市行政辖区内按时、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均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仅如此,本市行政辖区以外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同样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一规定拓宽了贷款对象的范围,方便了更多有购房需求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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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时间与状态:借款申请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需符合规定,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不超过 2 个月。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要按时、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月份,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例如,常见的要求是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满 6 个月(含),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不过,持 “兴滇惠才卡”“春城惠才卡” 的职工(高层次人才)在申请贷款时不受开户及连续缴存时间限制,开户后即可申请,这体现了对人才的政策倾斜。如果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从异地中心转入本市,原开户、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合并后缴存情况需符合上述规定。
二、贷款用途与房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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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限定:公积金贷款专款专用,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这确保了资金用于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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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且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能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办理抵押登记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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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交易房: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有完全处置权利并可办理抵押登记的住房。例如,您购买的二手住房若符合这些条件,就可能适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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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建造住房要求缴存人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投资建造自住住房;翻建住房是对原住房全部拆除,重新设计、建造;大修住房则是对原住房进行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拆除的自住住房。
三、贷款条件之个人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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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 18 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同时,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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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收入与还款能力: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经济收入认定方式多样: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收入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近 6 个月的平均月缴存基数认定;共同申请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收入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资料为依据,还需近 6 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流水或社保参保缴费资料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资料等作为佐证;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缴存人的,月收入按照近 6 个月的个人收入流水或社保参保缴费资料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资料等认定;共同申请人为农业人口的,月收入可参考当地上一年度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认定。在保障借款申请人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 60%。比如,您家庭月收入为 10000 元,那么月还款额一般不能超过 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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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至关重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保证人单个个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不予贷款:有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存在当期逾期未还,或有担保人代偿记录;近 5 年内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记录合并计算后达连续 6 期及以上或累计 10 期及以上(5 年期限从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存在呆账、冻结、止付、被强制执行等情况;存在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等情形;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存在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的情形。
四、住房套数认定与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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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住房:缴存人家庭(包括购房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等)在昆明市购房所在县(市)、区无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贷款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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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住房:缴存人家庭在昆明市购房所在县(市)、区有一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贷款的,认定为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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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情形:缴存人家庭在昆明市购房所在县(市)、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均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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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比例规定: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20%。而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15%。
五、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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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昆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明确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从 50 万元上调至 70 万元,双缴存人家庭从 80 万元上调至 100 万元。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及昆明市 “春城计划” 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可按原有政策规定在调整后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例如,二孩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 84 万元(70 万元 ×1.2),双缴存职工家庭可达 120 万元(100 万元 ×1.2) 。具体贷款额度还会根据购房实际需求和家庭还贷能力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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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 1 年,最长为 30 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一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 10 年,另一方还有 20 年,若其他条件符合,贷款期限最长可按 20 年加上 5 年,即 25 年计算(假设不超过 30 年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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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自 2025 年 5 月 8 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25 个百分点。5 年以下(含 5 年)和 5 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 2.1% 和 2.6%;5 年以下(含 5 年)和 5 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 2.525% 和 3.075%。2025 年 5 月 8 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2025 年 5 月 8 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2025 年 5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仍执行原利率,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2025 年 5 月 8 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2025 年 5 月 8 日前已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无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六、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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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有开发企业或政府采购引入的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下的拟购、拟建住房(新建商品房)抵押;产权交易和抵押预告登记情况下的拟购住房(新建商品房)抵押;所购住房(现房)抵押;采用凭证式国债或受委托银行人民币定期存单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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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限制:购房合同或协议上存在除配偶或父母(借款申请人未婚)或未婚子女(丧偶、离异未再婚除外)外的其他权利人的;与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的,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同时,目前不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了解这些昆明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要求,能帮助您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少走弯路,顺利实现购房梦想。若您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咨询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向像昆明诚信贷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这样专业的贷款咨询机构寻求帮助,他们能够为您提供更详细、更个性化的解答与指导。